身障與女性運動報導的新視角   你我都該省思的運動敘事

左起:銀牌加拿大選手Maude Charron、金牌中國選手羅詩芳、銅牌舉重女神郭婞淳 (圖片提供:中華奧會)

【作者/范榮玉】在報導身心障礙和女性運動員時,常見的迷思和標籤如英雄化、過度集中在障礙或性別上、失去個人特色、貶低成就、聚焦於外貌或身份、刻板印象、不對等的曝光度、忽略戰術和技術分析等現況,這些迷思和標籤不僅影響公眾對女性和身障運動員的認知,也可能影響運動員自身的自我認知和職業發展。

巴黎,一個充滿浪漫和歷史的城市,見證了奧運的非凡變革。1900年,巴黎奧運「聯名」世界博覽會第一次看見女性參賽者的笑容,1924年,這裡誕生了奧運的格言:“更快,更高,更強”。百年後,2024年,巴黎再一次敞開懷抱,迎接來自世界各地的運動員,並以「更開放」(Wide Open)為主題,強調運動的真正價值:平等與包容。

這屆奧運會是歷史性的,女性運動員首次獲得與男性運動員相同的參賽名額,象徵著性別平等的偉大進步;開幕式上,延續東京奧運的創舉,掌旗官必須由一男一女共同擔任,這是一種對性別平衡的美麗承諾。更具意義的是,奧運閉幕時男子馬拉松和女子馬拉松的賽事順序對調,讓全世界的目光聚焦在女性運動員的卓越表現上。

奧運結束後,巴黎帕運(8/28-9/8)繼續以平權為核心。IPC國際帕拉林匹克委員會(IPC)公告,本屆帕運共有4400名選手參賽,其中1859名是女性選手,較東京帕運增加了77名。女性運動員的獎牌總數也提高至235枚,高於東京帕運的8枚。在高支援需求的運動項目包含地板滾球、柔道、帕拉划船也提供更多參賽機會,任何一步都致力於實踐平等。

 

「你如何呈現/撰寫/談論對象,與你呈現/撰寫/談論的對象是誰一樣重要」

(Portrayal Guidelines,2021)

這場全球體育盛事不僅是競技的舞台,也是媒體展現平等與尊重的機會。然而,女性運動員和身障運動員在媒體報導中經常被忽視或刻板印象化。為了改善這一現象,本文將探討提升女性平權及身障運動報導的準則,並提供實用建議,以促進更公平的報導環境。

參考國際奧會2021年新版的《性別描述指南》(Portrayal Guidelines: Gender-equal, fair and inclusive representation in sport),我們應留意的是:

  1. 報導內容:應在報導中公平對待所有選手,確保男、女運動賽事的播出時間、篇幅相等,給予相同曝光度。安排賽程時,避免女性賽事被安排在不利的時段,並與媒體合作提升報導平衡度。
  2. 語言使用:避免偏見和性別刻板印象,使用性別中立的語言,強調運動員的能力和態度,而非性別、外貌或刻板印象。
  3. 圖像呈現:選擇積極、真實且敬意的影像,避免強化刻板印象。突顯重點應在運動技術和能力,而非外貌或私密部位。拍攝時避免長時間聚焦特定部位,確保各選手和族群有同等曝光度,展示多樣性。
  4. 聲音採集:採訪選手時,避免基於性別的問題或評論,認同選手和團隊的努力,不論性別,都要保持同樣的熱情和專業,並確保播報團隊的多元性。

 

「鼓舞人心」一詞已是陳腔濫調

身心障礙者在媒體形象與運動領域的矛盾關係,反映了對身心障礙者的社會觀點和價值觀的不一致性。媒體通常傾向於將障礙者描繪為弱者,而在運動領域中則更多地強調他們的勇敢和堅強,你我想必也曾在報導中見過「殘而不廢」、「生命鬥士」、「激勵人心」和「突破困境的英雄」等強烈又有共鳴的詞彙。

雖然鼓舞人心和超人是許多讀者熟悉的形象,但勵志敘事往往是透過突顯身心差異的方式來達成,這種做法不僅讓障礙經歷變成一種為大眾服務的勵志工具,背後也隱含著對障礙者低價值的期待,反而加深了障礙者與社會之間的鴻溝。English Federation of Disability Sport於2016年出版之Media Guide: Reporting on disabled people in sport建議媒體宣傳者:

  1. 根據賽事提供教育性:在報導小眾項目及不熟悉的運動種類,如門球或多分類的田徑,需要提供更多的背景資訊;或可分析身障運動和奧運運動不同的規則,如視障柔道與奧運柔道規則的差異,強調這些差異,可使讀者更清楚理解這項運動。
  2. 平衡報導:避免居高臨下,應突出選手的表現、技巧和策略。不要將選手簡化為僅僅是「跨越障礙的英雄」,而是要展現身障選手作為獨立個體的多樣性和豐富性。
  3. 報導風格與版面:身障運動的報導版面、形式應與一般運動報導相同、包含應有的賽事畫面;不過度注重「勵志」的標籤,例如,報導身障游泳比賽時,應保持與奧運比賽相同的興奮和專業,而非僅描述身障選手比賽的"努力不懈"或"積極"。
  4. 語言使用:使用精確、尊重的語言,尤其在運動項目、技術分級、障礙類型狀況時,應向選手詢問描述方式或確認,並且避免使用偏見詞彙。
  5. 多元呈現:可使用多種媒體形式來報導不同背景和故事的身心障礙運動員,可助於打破對身心障礙者的單一刻板印象、提高影響力。
  6. 宣傳及代言:可連結社交與新媒體共同宣傳身障運動,增強曝光度及可信度。

我們呼籲讀者和媒體工作者一起努力,支持和關注女性和身障運動員的報導,讓他們的故事被更多人聽到和看到。未來的奧運和帕運、聽奧或特奧,將不僅是一場場精彩的競技,更是一個個動人的故事,見證平等與包容的實現。

儘管20餘年的時間,女性參賽人數相較2000年雅典帕運增加將近一倍,但尚未實現完全的平等,全球的媒體在平權倡議的議題下,依舊有長遠的路要走。做為媒體宣傳的關鍵角色,我們有集體責任與義務為觀眾提供平等的機會來觀看、聽到和閱讀有關女性和身障運動員的各種故事,包含他們成功或失敗。運動媒體和組織有機會再現這些歷程,並積極影響女性、身障運動員的形象以及他們對自己的看法。

讓我們共同努力,讓每一個運動員的故事都能被公正地講述,每一個人都能感受到運動的力量與美麗。

 

延伸閱讀:(可下載)

  1. 性別報導描述指南
  2. 身心障礙運動倡議觀念及關鍵資訊(1)    (2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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